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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交换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4日    作者:教务处    来源: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

     2023-2024学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四所学校可接收我校23名2021级、2022级优秀学生交流学习。为切实做好交换生选派、交流学习过程管理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根据《西昌学院校际交换生管理办法》(西学院教〔2021〕4号)规定,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制定交换生交流学习期间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方案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接收学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附件1)及实际选修课程,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西昌学院2023-2024学年交换生交流学习期间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方案》(附件2)。

    二级学院将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方案在学生选派前告知学生,要求交换生在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方案上签字确认,并报教务处备案。

2.交换生选派

    2023-2024学年交换生交流时间为一年,名额分配见《西昌学院2023-2024学年交流学习名额分配表》(附件3)。

    请相关二级学院按要求做好交换生选拔工作,于5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西昌学院2023-2024学年交换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曹芮处,电子版通过OA报送。《西昌学院校际交换生申请表》(附件5)由二级学院存档。

3.学生报到和学业指导

    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各专业学生交流学习期间学业情况的跟踪指导工作。教务处于本学期末将接收学校交换生交流期间安排情况发对应二级学院。

4.学分认定与替换

    在学生交流学习结束后,二级学院根据接收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填写《西昌学院2023-2024学年交换生交流学习期间学分认定表》(附件6),对交换生获得的学分进行认定与替换。交换生获得的学分低于课程学分置换方案所规定学分,由二级学院负责安排补修。

   学分认定工作应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

5.交流经费规定

    交流学生的学费缴纳至西昌学院,住宿费缴纳至接受学校,交流学生往返交通费、保险费、生活费等由交流学生自理。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务必购买意外保险,二级学院指导学生选购。

6.纪律要求

    交换生报到或离校时应分别向接收学校、我校办理相关手续。交换生不得自行中断或延长交流学习。若因个人原因,无法适应在接受学校学习的交流学习学生可在开始学习后三周以内申请取消交流学习,在办理完接受学校的离校手续后,即时返回西昌学院学习。

附件:相关材料.zip

教务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