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医保住院报销须知 1、西昌市辖区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学生,出院时持医保证及二级学院证明在医院进行结算报销。 2、西昌市辖区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A、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医保证、医保证首页与缴费页复印件,印在一张纸上。(在医保证空白处写上本人电话及在北校区凉山州商业银行开户的卡号) C、二级学院证明(证明是西昌学院的学生,由于什么原因,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住院,特别说明到外地住院的原因。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西昌市外医院和所有私立医院需出具该医院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及等级证明(医院、医保局、卫生局出具)。 D、费用发票(需有完整鲜章) E、出院证明(需有完整鲜章)=出院证 F、病案首页 G、入院记录(或病历、住院志) 此项不等于入院证 H、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此项不等于出院证明 I、费用清单(需有完整鲜章) J、手术记录(做过手术的需要) 注:a、交材料时请留下复印件,以便报销其他报销。 b、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医院鲜章(以上B-J项未有要求完整鲜章的,骑缝章亦可)。 c、以上所列材料如有多页,需全部出具。 d、若因外伤住院,校园内受伤的,二级学院证明需详细说明受伤原因:在外地受伤的,需同时出具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 e、已经报销了“新农合”或城镇居民保险等国家医院性质的保险,就不能再报销大学生医疗保险。请准备好材料报销人寿保险。 f、如有疑问请咨询凉山州医保局审核科0834-3232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