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精准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帮扶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精神以及《西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暂行办法》(西学院资〔2019〕1号)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我校2021-2022学年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预科学生。(新生老生都需认定) 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由学院具体组织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三档,具体认定标准及要求依据《西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三、认定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填写《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书面承诺及申请,学生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建档立卡、孤儿、贫困、残疾、受灾等材料复印件)以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学生个人申请同时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进行。 2.班级民主评议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依据学生提交的《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确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等级,报学院认定工作组。 3.学院评议 各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4.公示 各学院认定工作组评议认定结果后,需将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认定工作组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予以答复。 5.认定结果确定及建档管理 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根据学院上报情况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报送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同意后二级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四、认定时间 1.辅导员提前召开班会做好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工作的宣传和讲解。在线认定网址与操作方法(见附件)。 2.学生在线申请时间:9月18日前。 3.辅导员线上线下审核上报二级学院时间:9月21日前。 4.二级学院线上线下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时间:9月25日前。 5.二级学院9月26日前上报西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学工部李洁OA,纸质版交学生资助办公室,其他认定资料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五、认定注意事项 1. 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六类重点关注学生(省内外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户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军烈属子女、民政特困救助学生)需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范围名单见附件。 2.全国资助系统内军烈属子女数据暂无,各辅导员应做好摸底工作,属于军烈属子女的学生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困难认定。 3.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六类重点关注群体学生名单(高年级学生)属于内部保密资料,请各辅导员做好保密工作。 4.不能因“困难是相对的”“不限定比例”等理由不作为,搞全员认定。 5.不能以助学金指标数为由,简单粗暴规定认定比例,不得强行分摊认定人数。 6.不能因“学生学习成绩好、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来年有希望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原因“功利型”认定入库。 7.要根据认定对象及标准,在充分了解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础上精准认定并定困难档次。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834-2581516 西昌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 西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指标 西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见《西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暂行办法》中附件1-4。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