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广州助学基金”资助少数民族本科新生项目的通知》川教基金〔2022〕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广州助学基金”资助少数民族本科新生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生源地为50个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附件1),已被我校录取,且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本科2022级新生(不含成人类学生、预科生)。生源地是指:本人户籍、且初中上学至高中毕业,以及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时均为项目县(市)的所在地。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共计134名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积极上进,维护民族团结,道德品质优良;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必修和选修课程无补考和重修科目; (四)申请人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上述条件制定本院的具体资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对在志愿公益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发明、技能及艺体特长等方面有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县级及以上表彰、表扬及奖励的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摸底阶段 各学院摸底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人数,按照摸底汇总表汇总,通过OA发送至学工部,逾期不交视为无符合申请条件学生。 (二)名额分配 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严格审核二级学院上报符合条件学生的相关信息,按照审核合格学生人数比例划拨名额。并将名额分配表通过OA发给各二级学院。 (三)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资助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2022年度“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广州助学基金”资助少数民族本科新生项目申请表》;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2022-2023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单;学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评选为资助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承诺书。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给二级学院审核。 (四)二级学院审核 各学院党委在学校划拨的名额内审查各班上报的候选资助对象是否符合评选条件,在符合评选条件中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高的学生(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在同一认定等级中优先考虑学习成绩优异者。经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工作部资助办公室。 (五)学校审核并公示 在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学校严格审核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7天的公示。 (六)四川省教育基金会终审 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确定我校受资助少数民族本科新生的人选。 五、材料报送 二级学院需上报以下材料 1.《“广州助学基金”资助少数民族2022级大学新生项目摸排汇总表》 2.文字加图片的评选简报(电子版加纸质版) 3.评审总结(电子版加纸质版) 4.学生材料(纸质版) (1)《2022年“广州助学基金”资助少数民族大学新生项目申请表》 (2)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 (3)2022-2023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单 (4)学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5)评选为资助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个人承诺书 5.《“广州助学基金”资助少数民族大学新生汇总表》 6.《“广州助学基金”资助少数民族大学新生项目资助金签领表》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注意收集影像资料(如班会启动、工作布置、实地走访、推荐公示等)和典型事迹材料。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定和公示,保证规范、高效、稳妥、透明地组织项目的实施,并按期完成。 学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 50个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县名单(2022年) 一、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甘孜州(9个):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德格县、甘孜县、新龙县、白玉县、炉霍县、道孚县; 阿坝州(6个):壤塘县、若尔盖县、红原县、阿坝县、金川县、黑水县; 凉山州(10个):美姑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普格县、越西县、甘洛县、盐源县、雷波县; 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甘孜州(9个):雅江县、得荣县、巴塘县、丹巴县、乡城县、稻城县、九龙县、康定市、泸定县; 阿坝州(7个):小金县、松潘县、理县、九寨沟县、茂县、马尔康市、汶川县; 凉山州(1个):木里县; 广元市(2个):剑阁县、旺苍县; 乐山市(3个):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 达州市(1个):万源市; 巴中市(2个):通江县、平昌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