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开放申请程序
(一)程 序:
1.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学院实验室开放登记表》相关信息;
2.指导老师填写意见;
3.实验老师填写意见;
4.实验实训室主任填写意见;
5.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填写意见。
(二)注意事项:
1.承诺在使用实验期间保持实验室地面、桌面和台架等处卫生整洁、设备整齐。离开前作必要的安全检查,关水,断电,关好窗户,锁门。
2.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置或交给他人使用。
3.除申请人员外,其他未申请人员严禁止进入实验室和使用相关试验仪器及耗材等;
4.设计危化品的试验必须在指导老师的监督指导下完成,学生不得单独进行。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仪器设备须经指导老师培训指导后方可上机操作,学生不得单独进行。如未履行相关指导责任导致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6.按要求每天填写实验室记录、仪器使用记录;
7.不得私自挪动试验室仪器、装置和试剂耗材等物品,不得将实验室物品私自带出。
8.对于违反以上实验室管理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停止使用实验室”“限定再次申请使用实验室”等处理方式。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附 件:
二、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程序
(一)程 序:
1.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西昌学院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书》《实验动物伦理与福利审批同意书》;
2.主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
3.西昌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委员会讨论;
4.西昌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委员会主任签字。
(二)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