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实验室申请须知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1.承诺在使用实验期间保持实验室地面、桌面和台架等处卫生整洁、设备整齐。离开前作必要的安全检查,关水,断电,关好窗户,锁门。

2.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置或交给他人使用。

3.除申请人员外,其他未申请人员严禁止进入实验室和使用相关试验仪器及耗材等;

4.设计危化品的试验必须在指导老师的监督指导下完成,学生不得单独进行。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仪器设备须经指导老师培训指导后方可上机操作,学生不得单独进行。如未履行相关指导责任导致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6.按要求每天填写实验室记录、仪器使用记录;

7.不得私自挪动试验室仪器、装置和试剂耗材等物品,不得将实验室物品私自带出。

8.对于违反以上实验室管理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停止使用实验室”“限定再次申请使用实验室”等处理方式。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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