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暑假假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 排查与整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二)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完善我校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四)扎实对实验室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工作安排
1.认真组织学习
各二级学院及重点实验室认真组织师生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2),务必确保师生熟知实验室安全相关要求。
2.开展自查自纠
各二级学院及重点实验室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附件3)和《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回顾表》(附件4)。2024年7月9日18:00前通过OA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和《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回顾表》发送至教务处罗超。
3.建立整改台账并及时落实整改
2024年7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及重点实验室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按照各检查项目做好材料的存档工作。
4.督促检查
2024年7月10日下午16:00,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校实验室的自查整改及材料归档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安宁校区在二教楼前中心广场集合,邛海校区在主教学楼前集合,请准时到位。具体人员分组检查表见附件5(2024年实验室安全检查人员安排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请安排其他院领导参加。若有其他事宜,安宁校区请提前联系余明东副处长(18981533140),邛海校区请提前联系花旭斌副处长(13881510624)。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3.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
4.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回顾表
5.2024年实验室安全检查人员安排表
西昌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