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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作者:保卫处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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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巡逻车的管理,保障车辆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驾驶车辆的人员必须由具备驾驶资格的专业人员驾驶,并由处务会研究同意。
二、巡逻车必须按照保卫处指定线路巡逻,不得随意改变巡逻路线或私自开出校园。
三、在校园内巡逻时,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拉警笛或鸣喇叭。
四、驾驶车辆巡逻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在车上嬉戏打闹,注意安全,严防车辆和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搞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卫生。
六、除正常巡逻,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动用车辆,私自用车致使车辆损坏和人为破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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