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 作者:保卫处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请各部门在清明节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安宁校区、邛海校区、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天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消防安全、宿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教室、实验室安全、办公室安全等。
二、检查方式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自查
2、专项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4年4月2日前
四、专项检查分组安排
1.保卫处负责检查消防、交通、防洪、防汛;
2.学工部负责排查学生心理健康安全;
3.后勤处负责检查燃油燃气、学生宿舍、经营食堂、公交校车、供电供水设施;
4.基建处负责检查在建工程、围墙堡坎、建筑墙面、地质灾害滑坡点;
5.国资处负责检查危化品库房、校舍建筑、公用住房、校园危房;
6.校团委负责检查校内学生活动场所;
7.图书馆负责检查北馆和南馆;
8.教务处、科技处、重点实验室及二级学院负责检查实验室、实训场地;
9.体育学院负责检查体育馆、游泳馆、风雨排球馆及室外运动场所设施设备;
10.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检查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天成学院、西校区教学楼。
五、工作要求
各专项检查组要将本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告知责任单位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六、其它重点工作
1.各部门安排好清明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联络不畅、违规顶岗值班等现象。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持通讯畅通,若发生突发事件,须及时处置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2.各单位加强师生用电、用火、用气、消防、人身、财产等安全教育,确保假期师生平安;
3.保卫处督促保安公司加强安保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值班值守、校园巡逻等工作;
4.相关部门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实训楼等场所的值守工作;
5.各单位根据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七、信息上报工作
1、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4月2日下午17点前将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以电子档形式通过OA系统报送至保卫处公号,无安全隐患也需填写附件1“无”进行报送。
2、请各专项检查牵头单位将本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告知责任单位,并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入附件1表中,于2024年4月2日下午17点前以电子档的形式通过OA系统报送至保卫处公号。
保卫处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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