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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2017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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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86名教学、教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和西昌学院网[www.xcc.sc.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西昌学院

  事业单位

  西昌市北工业园区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西昌学院坐落在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西昌市。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为1939年北洋工学院内迁西昌创建的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是民国时期首创的综合性多学科高等专科学校,享有“小北洋”之誉。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合并组建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距今已有70余年的办学历史。2015年2月,学校被列为四川省首批整体转型试点学校。

  学校环境优美,占地1851亩,是四川省“园林式校园”,校舍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设置16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与继续教育学院;64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理、工、农、管、文、教、经、艺 8个学科门类,42个二级学科。近年来,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7100余人。固定资产总值7.2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亿元,图书203万册,电子图书120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000人,专任教师773人,教授113人、副教授242人;硕士、博士研究生52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带头人、突出贡献专家、科技拔尖人才29人;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3人,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四川省教学名师、四川省师德标兵6人。作物学、彝语言文学、园艺学科取得教授评议权,教育心理学学科取得副教授评议权。2011年,被评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立并实践“本科学历(学位)+职业技能素养”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建成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46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企业训练项目。2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建设项目、4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实验教育示范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个省级实践教学建设项目、16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课程。获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6项。在校外建立了130余个协同育人合作教育基地。

  学校注重应用技术研究,积极服务地方。2003年以来,承担服务地方科研项目904项,投入科研经费9450余万元,获各类科技成果奖423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培育作物新品种21个,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78项;公开发表论文5805篇,出版专(译)著183部,推广科技成果60余项。

  学校积极拓展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2005年、2006年、2008年,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近几年,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200余项,2014年获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特等奖一项、2015年获四川省第二届青年创业大赛一等奖一项,并获10万元创业基金奖励;学生获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居全省高校前茅;近四年新生第一志愿率连续达100%,新生平均报到率连续达96%以上,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95%以上,2005-2011年被评为“四川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德国、英国、新西兰等国家的大学、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交流与合作关系。有美国、英国、俄罗斯、菲律宾、澳大利亚、波兰、巴西、秘鲁等国留学生在校就读。2005年,被评为“四川省教育外事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以“明德、乐学、求实、至善”为校训,形成了“立足地方资源优势,校地合作,培养地方应用型人才;应用为本,培养生产一线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心系彝区,培养少数民族实用人才”的“地方性、应用型、民族性”三大办学特色。学校坚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地方为己任,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体制创新和教学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努力把学校建成全国民族地区知名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技术型大学。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完全符合《西昌学院2017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海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应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提供第三方的专业认定材料。(模板在西昌学院网站xcc.sc.cn师资队伍资料下载里下载)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8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公布岗位调减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日0:00至5月4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点击进入“人才招聘”入口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昌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昌学院2017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的照片只支持.jpg,.png格式,请使用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的尺寸为80PX*80PX,大小不要超过10MB。西昌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在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由西昌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昌学院5 月5日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西昌学院实际,面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副高职称、博士岗位开考比例为1:1。

  面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XX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 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一)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西昌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7年5月5日由西昌学院在西昌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西昌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昌学院或省教育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的报考者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⑤报考者所在基层组织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西昌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面试人员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主要范围。

  (1)试讲:教师岗应聘者准备时间为三十分钟的专业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三套(内容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要求),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教案试讲(注意:纸质教案及多媒体课件上不得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辅导员岗应聘者准备时间为二十分钟的主题班会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三套,内容分别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试讲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试讲(注意:纸质教案及多媒体课件上不得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合作意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5.面试成绩公布。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昌学院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总成绩,由西昌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昌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昌学院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西昌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昌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昌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7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西昌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西昌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昌学院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4-2580116(西昌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4-2580015(西昌学院纪委)

  0834-2580111 (西昌学院监审处)

  028-86113474(四川省教育厅监察室)

  

  附件:

  1.西昌学院2017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西昌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西昌学院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

  西昌学院2017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编码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范围

  其他条件要求

  备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年龄

  学历

  或学位

  专业条件要求

  其他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专技

  教师

  2017001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科学技术哲学专业

  中共党员

  能承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课程教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专技

  教师

  2017002

  1

  详见公告

  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法学一级学科、哲学一级学科

  中共党员

  能承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课程教学

  教师教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03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学前教育学专业

  

  能承担学前儿童游戏、幼儿园教学观察、保教知识等课程教学

  教师教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04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教育技术学专业、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

  

  能承担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课件制作、微格教学、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等其中三门课程的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教师教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05

  1

  详见公告

  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心理学一级学科、教育学一级学科

  

  心理学一级学科、教育学一级学科的相关教学及科研工作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06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

  

  能承担公路勘测设计、公路施工、桥梁工程等课程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07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工结构工程专业

  

  能承担水力学、水文与水文地质、水质工程学、工程水文学、工程地质学、水电工程施工、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水工建筑物、水力学等其中三门课程的教学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08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结构工程专业

  

  能承担房屋建筑学、建筑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经济与管理、钢结构、建筑抗震结构、混凝土结构等其中三门课程的教学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09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测绘工程专业

  

  能承担工程测量、工程制图、数理统计等课程教学

  体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10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体育教学专业

  

  能承担游泳、解剖学、生理学等课程教学

  体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11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体育教学专业

  

  能承担乒乓球、运动处方、体育管理学等课程教学

  体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12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体育教学专业

  

  能承担篮球、体育保健学、学校体育学等课程教学

  体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13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运动训练专业

  

  能承担运动心理学、网球、跆拳道等课程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文化传媒学院

  教师

  教师

  2017014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新闻学专业、传播学专业

  

  能承担新媒体概论、广告策划与创意、传播学等课程教学

  文化传媒学院

  教师

  教师

  2017015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专业

  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能承担电视摄像、基础摄影、微电影创作、普通话、播音发声、播音创作、电视播音与主持实训等其中三门课程的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文化传媒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16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文艺学专业、中国古代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

  

  能承担写作、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美学等课程教学,并自愿从事公文写作

  文化传媒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17

  1

  详见公告

  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承担专业课程的理论及实践教学

  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18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理论物理专业、粒子物理与原子物理专业、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等离子体物理专业、凝聚态物理专业、声学专业、光学专业、天文学专业、天体物理专业、课程与教学论(物理)专业

  

  能承担大学物理、理论力学、热力学等课程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19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材料学专业、材料加工工程专业

  

  能承担相图及应用、材料工程基础、复合材料学等课程教学

  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20

  1

  详见公告

  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数学一级学科、物理学一级学科、化学一级学科

  

  能承担数学专业或物理学专业或化学专业课程教学并能承担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21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企业管理专业

  

  能承担生产运作与管理、项目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课程教学,并能够进行民族地区工商企业管理问题研究,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22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会计专业、会计学专业

  

  能承担风险管理、税务会计、财务管理实训等课程教学,并能够进行民族地区经济、财务管理等问题研究,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23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国际贸易学专业、国际贸易专业

  

  能承担进出口贸易实务、跨国公司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等课程教学,并能够进行民族地区跨境贸易等问题研究,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24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产业经济学专业

  

  能承担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课程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25

  1

  详见

  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物流工程专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与工程专业

  

  能承担国际物流实务、现代物流管理实务、物流配送中心设计等课程教学及相关实训课程教学,能够进行民族地区物流建设问题研究,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26

  1

  详见

  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金融工程专业

  

  能承担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金融工具运用分析等课程教学,并能够进行民族地区经济与金融问题研究,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彝语言文化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27

  1

  详见

  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

  

  能承担彝文信息处理理论与实践、彝文课件制作、现代教育技术等课程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彝语言文化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28

  1

  详见

  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宗教学专业

  

  能承担宗教学概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民族学概论等课程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彝语言文化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29

  1

  详见公告

  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彝学专业

  

  能承担彝族历史与文化、彝族诗学、彝族古籍文献研究课程教学

  外国语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30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学科教学(英语)专业

  

  能承担英语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外国语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31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国际商务专业、商务英语研究专业、国际商务文化专业、国际商务管理专业

  

  能承担商务英语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学

  外国语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32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英语笔译专业、英语口译专业

  

  能承担翻译专业(英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信息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33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电路与系统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微系统工程专业、集成电路工程专业

  

  能承担半导体物理、电磁场与电磁波、量子力学等课程教学及实验室管理工作,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信息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34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能承担通信原理、DSP技术、数据通信等课程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信息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35

  2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计算机技术专业、网络空间安全专业

  

  能承担图像信息处理、计算机图形学、计算机动画、嵌入式系统与设计、嵌入式系统开发、嵌入式系统原理与应用等其中三门课程的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或承担全校计算机类实验实训室管理及运维工作。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36

  2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电机与电器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高电压与绝缘技术专业

  

  能承担电机学、电力拖动、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力市场、高电压技术、新能源及发电技术、电机学等其中三门的课程教学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37

  2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机械工程专业、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能承担机械设计、机械基础、机械制造、机械制造技术、液压与气压传动、工业机器人技术、控制工程基础、机电传动控制、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等其中三门课程的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38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车辆工程专业

  

  能承担汽车维修工程、汽车自动变速技术、汽车发动机构造等课程教学

  资源与环境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39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

  遥感与GIS理论技术及应用专业

  

  能承担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应用、测量学等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

  

  资源与环境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40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能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土地规划、土地评价等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任务。

  

  资源与环境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41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生态学专业

  

  能承担生态修复、污染控制、人工湿地、环境影响评价等课程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资源与环境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42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环境科学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大气科学专业

  

  能承担生态修复、污染控制、人工湿地,或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系统、环境工程CAD,大气环境学、环境资源学等课程教学

  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43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基础数学专业、计算数学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应用数学专业

  

  能承担预科数学教学

  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44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

  

  能承担预科英语教学

  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45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理论物理专业、
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等离子体物理专业、声学专业、光学专业、无线电物理

  

  能承担预科物理教学工作

  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46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体育教育训练学做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能承担预科体育教学、 运动团队训练、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工作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47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城乡规划学专业、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

  

  能承担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规划等课程的理论及实训教学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48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行政管理专业

  

  能承担行政管理学、税收策划、保险理论实务等课程教学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49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旅游管理专业、区域文化与旅游经济专业

  

  能承担旅行社管理、景区管理、旅游教育培训等课程的理论、实训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农业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50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蔬菜学专业、果树学专业

  

  能承担蔬菜栽培、蔬菜育种、设施园艺、果树栽培、园艺植物栽培通论等其中三门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农业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51

  1

  详见公告

  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本科学历及以上

  园艺专业

  副高职称

  能承担园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及实验室管理工作

  农业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52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

  

  能承担作物遗传育种等课程教学及科研及实验室管理工作

  农业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53

  1

  详见公告

  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

  

  能承担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等课程教学及科研

  农业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54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食品工程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能承担食品机械与设备、食品工厂设计、食品工厂原理等课程教学及科研

  动物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55

  2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药物化学专业、药剂学专业、药物分析学专业、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生药学专业、

  

  能承担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制药工艺学等课程理论、实践教学及科研工作,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动物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56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临床兽医学专业

  

  能承担动物解剖学、动物外科及外科手术学、动物产科学等课程的实践教学,并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管理工作

  动物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57

  1

  详见公告

  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畜牧学一级学科、兽医学一级学科

  

  能承担畜牧、兽医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58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应用艺术(颜色建筑空间)专业

  

  能承担室内设计、景观设计、3dmax等课程教学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59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展示策划与设计专业

  

  能承担产品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等课程教学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60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设计学专业、工业设计专业

  

  能承担三大构成、产品造型设计、CAD、PS、3D等课程教学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61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能承担室内设计、景观设计、3dmax、草图大师等课程教学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62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服装设计专业

  

  能承担服装设计、服装效果图、服装制作等课程教学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63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音乐专业

  

  能承担声乐、意大利语音、钢琴、即兴配奏等其中二门课程的教学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7064

  1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中国乐器(古筝)专业、中国乐器(琵琶)专业、中国乐器(二胡)专业

  

  能承担古筝、琵琶、二胡、基础乐理、音乐欣赏等其中三门课程的教学

  学工部

  专技

  辅导员

  2017065

  8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理学学科门类、工学学科门类、农学学科门类

  中共党员

  入住男生公寓

  学工部

  专技

  辅导员

  2017066

  4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理学学科门类、工学学科门类、农学学科门类

  中共党员

  入住女生公寓

  学工部

  专技

  辅导员

  2017067

  4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哲学学科门类、经济学学科门类、法学学科门类、教育学学科门类、文学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门类、艺术学学科门类

  中共党员

  入住男生公寓

  学工部

  专技

  辅导员

  2017068

  2

  详见公告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哲学学科门类、经济学学科门类、法学学科门类、教育学学科门类、文学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门类、艺术学学科门类

  中共党员

  入住女生公寓

  

  注: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及专业名称,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相符;3、本表”专业条件要求”栏注明为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的,该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目录下的所有专业均符合要求。

  

  

  

  

  

  附件2:

  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姓名

  

  

  照片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最高学位

  

  学习类别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

  

  职称

  

  

  身高

  

  视力

  

  

  体重

  

  健康状况

  

  户口所在地

  (应届毕业生填入学前的)

  

  家庭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毕业时间

  

  

  手机号码

  

  考生类型

  

  

  

  Email地址

  

  

  申请加分原因

  

  

  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部门相同或相近岗位

  

  个人简历

  

  

  

  

  

  

  

  

  

  

  所受奖惩情况

  

  

  

  

  

  获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

  

  

  

  家庭成员

  

  

  

  

  

  基层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

  

  考生诚信承诺

  

  表内基本信息及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本人负完全责任。

  本次考试中遵纪守法、诚信应考、不作弊、不违纪。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部门名称

  四川省教育厅

  岗位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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