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招生指标及硕士研究生报考情况,资源与环境学院环境工程专业(代码:085701)2025年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
一、调剂专业及调剂名额
调剂专业名称及代码:环境工程(专业代码:085701)
调剂名额:9人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
专业要求 | 初试学位类型要求 | 初试成绩要求 | 初试科目要求 |
工学(08): (0801)力学、(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讯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3)建筑学、(0814)土木工程、(0815)水利工程、(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9)矿业工程、(0828)农业工程、(0829)林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药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0835)软件工程、(0836)生物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0851)建筑、(0853)城乡规划、(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与医药、(0862)风景园林、(0872)设计学、(0875)遥感科学与技术、(0876)智能科学与技术、(0877)纳米科学与工程 | 学硕、专硕 | 总分≥260,单科(满分=100分)≥34,单科(满分>100分)≥51 | 初试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初试科目二: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初试科目三: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或601-609自命题数学; 初试科目四:不限。 |
理学(07): (0703)化学、(0705)地理学、(0706)大气科学、(0709)地质学、(0710)生物学、(0713)生态学、(0751)气象、(0772)力学、(0773)材料科与工程、(0774)电子科学与技术、(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77)生物医药工程、(0780)药学、(0787)遥感科学与技术、(0788)智能科学与技术、(0789)纳米科学与工程 | 学硕、专硕 | 总分≥274,单科(满分=100分)≥34,单科(满分>100分)≥51 | 初试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初试科目二: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初试科目三: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或601-609自命题数学; 初试科目四:不限。 |
农学(09): (0901)作物学、(0902)园艺学、(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植物保护、(0907)林学、(0909)草学、(0910)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0951)农业、(0954)林业、(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0972)食品科学与工程 | 学硕、专硕 | 总分≥245,单科(满分=100分)≥33,单科(满分>100分)≥50 | 初试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初试科目二: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初试科目三: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或314数学(农)或601-609自命题数学; 初试科目四:不限。 |
2.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每科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加试科目为J06201环境工程学(参考书目:蒋展鹏主编,《环境工程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和J06202微生物学(参考书目:沈萍、陈向东主编,《微生物学》,第八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调剂程序
1.正式报名
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于2025年4月8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并完成网站要求的所有调剂流程。请考生正确填写本人信息,务必写清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
2.复试名单
在满足我校及学院调剂要求的基础上,学院将结合以下事项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优先接受第一志愿报考资源与环境(0857)、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776、0971)、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的考生。
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复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是否参加复试,逾期不回复将视为放弃复试。
3.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我院负责复试考生的身份查验,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规定,考生复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如下核验材料(按以下顺序合并提交1份PDF电子版,以“考生姓名_考号”命名、“调剂考生资格审核”为主题,发送至wangjinjin@xcc.edu.cn):
(1)统考考生:
①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③《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
④《西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⑤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外语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
⑥前置学历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其他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对学历学籍审核结论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供材料清单如表1所示。
表1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供材料清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①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②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③入伍前所在高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务必保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限在2025年7月1日之前);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①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
②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附件3)。
(4)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通过的方可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上述1中的材料外,还须提供:
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申请表(附件4);
②参与项目协议(合同)复印件及考核材料复印件。
(5)学院将核对考生的个人材料及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信息不符、不实者不予复试。
4.复试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规定,每名参加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考生缴费方式:银行线上转账。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西昌学院
账号:2263130104000589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西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684063131
注:请考生在转账时,在备注中写明“研究生复试费+考号+姓名”,如需发票请同时在备注中写明接收发票的电子邮箱。
四、复试形式及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形式
(1)复试采用线下和线上两种形式。线上复试以“双机位”模式进行,复试平台使用腾讯会议,推荐使用电脑作为主机位,显示考生正面,拾取声音。辅机位放置于考生侧后方1-2米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复试环境;
(2)线上复试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脸部及双手;
(3)线上复试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切换屏幕,不得佩戴耳机;
(4)线上复试复试中将手机设为飞行模式;
(5)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在本学科复试结束前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6)保证电脑、手机等设备电量充足。应试房间Wi-Fi正常连接的同时,也要将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并确保手机话费充足。当Wi-Fi出现故障时要在第一时间连接手机网络;
(7)确保复试房间光线充足、安静,房间要保持整洁,除面试必需设备之外不得摆放其他电子设备,不得摆放书籍,并确保面试期间不得有考生以外的人在场;
(8)采用线上复试时,学院正式复试之前将通过邮件或微信群、QQ群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线上模拟测试;
(9)采用线上复试时,正式复试开始前,考生需在镜头前展示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要求考生面部和证件同时入镜)。展示完毕后,考生承诺知晓并遵照《诚信复试承诺书》执行,由复试组长宣布复试开始。

2.复试安排
(1)考核方式
线上/线下综合复试。请考生按时参加复试,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核时间及相关要求
综合复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综合复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政治意识强、公道正派、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含专业知识、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培养潜力和思想品德考核等)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同时进行,每名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成绩组成如下:
①复试成绩(100分)=综合素质面试×0.8+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0.2;
②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0.5)+(复试成绩×0.5);
③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在考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招生名额,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复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校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的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及时电话通知考生网上确认。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明确答复,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调剂结束后,所有待录取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录检后正式录取。
4.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8.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递补录取
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西昌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六、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期间若有任何疑问可与学院联系。相关附件材料可在https://www.xcc.edu.cn/zyyhjxy/365916/jyxx/799218/index.html下载。
联系方式:王老师,15877931790。
QQ群:1005391801

西昌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