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四川营山人。1997年毕业于西昌农业高等专科学校经济法专业,毕业后分配到中国武警黄金部队第三总队下辖西昌市金天实业(集团)公司工作。2000年3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2001年5月,到四川月城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2005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四川月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5年9月取得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颁发的法学本科文凭。2007年1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推选为四川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07年11月,被凉山州司法局推选为第四届律师协会理事。2008年被凉山州总工会、凉山州司法局联合推荐为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2008年12月,被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司法厅联合评选为“2007——2008年度全省职工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2010年6月至2017年5月,被西昌学院聘请为法学教授。2010年12月,被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司法厅、四川律师协会联合评选入围第一届“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2011年8月,被凉山州总工会、凉山州司法局、凉山州律师协会联合聘为“凉山州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2011年10月,被四川省总工会聘为“四川省首批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2011年12月至今,任四川月城律师事务所主任。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政协西昌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常委。2012年9月被四川省创先争优领导办公室和四川省司法厅联合评选为“创先争优先进个人”。2014年7月被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联合授予“四川省第三届职工维权杰出律师”。2014年7月被四川省总工会授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2016年12月政协西昌市第九届委员会“优秀政协委员”。2016年12月至今任政协西昌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常委。2017年5月被四川省司法厅评为“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杰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