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
              

关于推荐学校第十批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各基层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按照四川省委宣传部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基本条件为:

  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业绩突出,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认可,具有一定荣誉基础;

  3.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富有特色,取得显著成效、群众认可度高;

  4.具有良好整体形象,能够体现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岗位学雷锋标兵个人基本条件为:

  1.理想信念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主动弘扬雷锋精神,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服务人民、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各推荐1个,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党委宣传部。

  2.推荐单位要认真把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确保事迹真实感人,具有示范性、代表性。

  3.推荐表纸质版和扫描件请于2025年2月1日前分别报送至党委宣传部OA公号,联系电话:15282983533。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推荐。

  附件2.学雷锋标兵推荐表.docx

  附件1.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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