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8日 作者: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并高质量地完成学院的各项教育工作任务,明确教师职责,增强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教师道德规范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教。
(二)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教学中,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到科学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统一。
(三)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歧视和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地发展。
(五)树立优良教风,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六)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维护其它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七)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
(八)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教师基本职责
(一)服从工作需要,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和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学风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地遵纪守法。
(二)积极参加校、院、教研室组织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课程建设工作。
(三)自觉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负责课程教学,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认真研究课程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其与其它相关课程的联系。
(五)负责编制课程教学进程并实施讲授,负责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考核等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管理,指导、检查本课程的教学实践、课外学习等环节的执行情况。
(六)推荐、选用或编写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以及相关的教学参考资料,注意从预科少数民族学生实际情况和人才培养定位出发,保证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思想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七)积极参加教研室开展的教研科研活动,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八)主动与学院领导、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沟通,交流学生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九)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按照校、院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评价。
三、备课工作
(一)熟悉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目的及基本内容;结合教材和学生的实际,认真钻研和掌握教材的全部内容、体系结构和重点难点;主讲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进程计划授课,应超前四周备课,不得无教案上课。
(二)教案应规范化编制,教案须包含以下内容:
1.课程名称、授课对象、授课日期;
2.本次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
3.本次教学内容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
4.授课方式(讲授、习题、实验、讨论、视听或其它等);
5.教学辅助手段(指采取录像、演示、模型、幻灯、挂图、多媒体教学等);
6.作业内容和要求。
(三)教案由任课教师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四)备课以个人为主,辅之以集体研究、讨论。
(五)认真编写教学进程计划,安排教学内容与进度。
1. 授课章节及内容提要(按2学时或3学时划分)。说明本课程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总教学时数应符合教学计划的规定和本学期的教学进程。
2. 教学进程计划一式二份,报学院一份,主讲教师留一份。
3. 学期授课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和院长审批后执行。学期授课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主讲教师如要对学期授课计划作部分改动时,需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如作重大变动,需经分管教学的院长及教研室讨论批准。
(六)做好教学模型、教具、演示实物等各项教学准备工作,鼓励运用现代教学媒体与技术,加强直观和形象教学。
(七)预先对布置的作业应事先做一次,以便更好地掌握题量和指导学生。
四、教学工作
(一)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把握课程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重点和难点,条理清晰,逻辑性强,重视在知识传授的过程中加强学生素质的培养,针对学生的特点进行授课,保质保量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
(二)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内容的前提下,可结合个人的经验和优势,广泛收集有关教学参考资料,介绍本学科的现状和最新发展成果,扩展和更新教学内容,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三)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深入进行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及时将改革的思路和方法恰当地渗透进课堂教学。
(四)用探究式、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重视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
(五)应做到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雅、言语清晰、板书工整、文字规范。教师课堂用语应为通用普通话,板书应为标准规范字。
(六)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每学期所承担课程试卷的命题、批改、成绩评定和登录、试卷分析等工作,切实搞好课程考核工作。
五、教学纪律
1.教师应按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自觉履行其职责,不得随意删减内容和增减课时。
2.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坚持课堂考勤制度,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学院领导及辅导员联系。
3.严格按学院课程表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上课期间,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必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4.教师因事因病缺课需停课、调课时必须认真履行教师请假手续,填写调停课单。不得任意缺课和私自调课或自行找人代课。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请假三天以下,由学院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学校组织人事部批准。且之后的补课措施应有相应的安排和文字记录。
5.认真做好监考及改卷工作。监考不负责、评定成绩不认真造成后果;考试成绩无故逾期不交有关部门;未经批准擅自增加或减少学时;以及泄露考题,给人情分等,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课外辅导答疑
1.要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2.辅导答疑是教学活动的继续,是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改进学习方法、因材施教的必要补充环节。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要安排好时间、地点进行辅导答疑。
3.根据所教授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为学生开列必读的课外书目,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和参考书,查阅文献资料。要求学生做读书笔记、资料卡片等。
4.作业(含讲座作业或小论文、实践报告等)
(1)按照课程的要求,明确提出作业的内容、数量、次数,附在所任课的授课计划中。
(2)对布置的作业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具体规定完成的时间,对作业中的难点、疑点进行必要的指导。
(3)应按时批改作业。学生的作业原则上要全批全改,对学生自行增加的作业,应予鼓励,并尽可能予以批改。
(4)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缺点,对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令其重做。
(5)对学生作业批改的结果除了通过评语和个别谈话对学生加以具体指导外,对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要对全班学生进行分析讲解。作业讲评要有记录。
(6)作业批改后要评定成绩,并做好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的记载,并按一定比例记入学生本门课程的平时成绩,对不交作业的学生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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