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邛海翘嘴红鲌种群数量,报经邛泸管理局同意办理邛海路亚钓鱼证对邛海翘嘴红鲌进行钓捕控制,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须知 (一)治理区域:月亮湾唐家湾起至青龙寺红灯笼止; (二)治理方式:路亚垂钓(仅限岸钓); (三)治理时间:早8:00至傍晚19:00; (四)证件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止,有效期1年; (五)鱼获处理:所钓翘嘴红鲌由垂钓者自行带走,如垂钓起其他鱼类立刻放生。 二、办证须知 (一)办理方式 1.办证时间:2022年4月12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办证地点:西昌市河东大道99号(市应急局6楼)西昌邛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 3.联系电话:0834—3808866,19181551775; 4.办证卡数量:200张,一年一办; 5.费用:4000元/张/年。 (二)办理流程 1.办理证件之前需提供购买综合意外险证明材料,并签订《路亚垂钓生态治理邛海翘嘴红鲌管理规定》《治理翘嘴红鲌安全和文明垂钓承诺书》; 2.领取路亚垂钓生态治理邛海翘嘴红鲌证件登记表,必须本人进行实名登记; 3.财务处缴纳费用4000元(付款方式微信、支付宝); 4.凭缴款收据及登记表,在综合部进行办理(需提供本人电子档1寸照和纸质档彩色1寸照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5.取证时间:该证件为一人一号一码,故证件需在提供相应资料、缴纳渔业资源费后,由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取证时间和工作服(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特别说明:证件遗失可进行免费补办,原证件号作废。 签订并认可以下内容: 路亚垂钓生态治理邛海翘嘴红鲌管理规定 1.垂钓人员严格遵守《路亚垂钓生态治理邛海翘嘴红鲌管理规定》,签订并遵守《治理翘嘴红鲌安全和文明承诺书》,垂钓人员负责自我人身安全; 2.垂钓人员做好相关安全防范,保证自身的垂钓安全,景区游客和他人安全,避免影响和伤害到景区游客和其他人员; 3.垂钓人员必须佩戴治理工作证,着翘嘴红鲌治理工作服,否则将视为无证垂钓; 4.路亚垂钓实行一人一证一杆,一杆一线一钩,仅限路亚杆,仅限路亚仿生饵; 5.垂钓人员在现有环境和设施条件下进行垂钓,可以携带钓鱼凳、椅、伞具等物资,但不得影响景区正常旅游和通行功能,不得私自搭建垂钓台、架子等设施,不得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6.统一办理路亚垂钓生态治理邛海翘嘴红鲌防伪垂钓证,在垂钓过程中需全程携带证件,便于查验;如未佩戴证件,视为无证垂钓,并按邛海渔业公司资源补偿进行资源赔偿处罚; 7.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出租、涂改伪造、损毁、买卖; 8.证件有效期为一年,全年治理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止; 9.垂钓时间:早8:00后,傍晚19:00前,其他时段禁止垂钓; 10.景区内禁止私家车进入; 11.如果发现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物饵料和非掠食性鱼类而设计的路亚饵等,取消其资格,并按邛海渔业公司资源补偿进行资源赔偿处置,如对邛海水源造成污染的将移送相关司法机关; 12.路亚垂钓者在期间需严格执行邛泸景区管理单位及西昌邛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13.无证垂钓、违规垂钓、破坏渔业资源等行为,举报电话:18882888966、15883466626; 14.垂钓现场紧急联系电话:18882888966、15883466626; 15.垂钓证一旦交费办理概不退还; 16.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西昌邛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所有。 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管理规定(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治理翘嘴红鲌安全和文明承诺书 1.文明垂钓:遵守景区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同意邛海渔业公司资源补偿处置; 2.除嘴翘红鲌外,不垂钓其他任何鱼种,如有误钓立即放生,如有违反按《邛海渔业管理通告》《路亚垂钓生态治理邛海翘嘴红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遵守垂钓时间和区域:每天早8:00至傍晚19:00,路亚垂钓区域为月亮湾唐家湾起至青龙寺红灯笼止,禁止船钓、禁止在非开放水域违规垂钓; 4.垂钓只使用路亚垂钓,不使用手杆、不使用小钩、不使用倒刺钩等,除路亚外的任何方式进行垂钓,保证自身垂钓安全,避免伤害到景区游客和其他人员,如造成自身和他人安全、伤害的由垂钓者本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不破坏环境、不留垃圾、不乱搭乱建,不在景区私自搭建垂钓台、架子等设施,不影响景区正常旅游和通行; 6.饵料: ①不使用含有重金属等违禁药物、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诱剂饵料,不使用泥鳅类活体饵料,不使用危害鱼种饵料和非掠食性鱼类而设计的路亚饵等; ②承诺仅使用路亚饵; 7.安全垂钓: ①本人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具备自救能力; ②不在恶劣天气垂钓,不在高压线下垂钓; ③本人对自身安全自我负责; ④给他人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本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共同保护邛海渔业资源,对电、毒、炸、违禁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或举报; 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全部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已阅读并承诺以上内容,承诺人: 年 月 日 西昌邛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