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湿地在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储碳固碳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科学开展高原湿地保护修复,对维持高原生态系统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11月,《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通过《武汉宣言》,宣言呼吁对高原湿地等脆弱生态系统适当采取优先保护和管理。 高原湿地,顾名思义就是高原上的湿地。其中,“高原”是指海拔高度在1000米以上、相对高度500米以上的地区。我国有四大高原,分别是青藏高原、云贵高原、内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水域和滩涂除外。按照《湿地公约》,湿地分为滨海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 因此,高原湿地主要是指分布在青藏高原、云贵高原和内蒙古高原上的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其分布范围主要包括西藏、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四川、云南和贵州等省份。高原湿地在我国湿地总面积中占有很高的比例,是我国“三区四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北方防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高原湿地生态系统,发挥其生态功能,是新时代实现我国湿地保护战略目标和加强高原生态屏障建设的重大需求。 高原湿地在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储碳固碳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分布区域特殊的地质构造及气候特征,使得高原湿地具有脆弱性而急需保护。相较一般湿地,高原湿地分布区域的海拔较高、温度较低,因此植被的生长较为缓慢;加之大多数高原地区空气稀薄,生态恢复和修复甚为困难。因此,高原湿地一旦遭到破坏,相较一般湿地,很难在短时期得到恢复。 高原湿地类型众多、分布面积广,区位特殊、地位重要,孕育了丰富多样的湿地野生动植物。高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的特点是珍贵稀有、种类丰富、资源存储量可观且特有物种多。特有物种多是高原湿地较平原湿地更为显著的特征,特有物种也是高原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开展高原湿地保护修复,对着力保护恢复珍稀濒危物种和生物多样性,维持高原生态系统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湿地分布面积广。令人想不到的是,我国湿地面积最大的省份,既不在江南水乡,也不在万里海疆,而在青藏高原。我国历来重视湿地保护与管理,湿地保护取得了众多成就,依托科技进步,强化了保护措施,形成了技术体系和具有中国特色的湿地保护方案和经验。同时,构建了湿地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出台了湿地保护法,各级政府针对需要保护的重点区域依法建立了保护区、国家公园等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地,科学确定保护范围,并针对不同的保护对象实施了不同的保护政策,使我国湿地保护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 (作者:张同作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本报记者姜峰采访整理)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