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实验教学和实验中心建设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中心的安全和卫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生进实验室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必须参加,并进行安全考核。 二、实验室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各实验室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和卫生工作,必须加强四防(防火、防水、防盗、防事故)工作,经常做好下列事项: 1.实验后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检查值日生工作是否认真;每天下班前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易燃物品、细菌、剧毒、易燃易爆气体和药品、放射性物品等。 2.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经常性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三、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负责人掌握,钥匙的配、发要报实验中心备案,不得私自配制钥匙或给他人使用。 四、严禁在实验室吸烟、用膳,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仓库及办公室。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荷用电。 六、贵重仪器设备和有计算机等易被盗的房间安装防盗系统,各实验室安装消防系统。 七、开放实验室要安装摄像监控系统,以便监督实验室的安全情况。 八、增强环保意识,力争安全环保达标率为100%,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九、实验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一定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 十、对事故隐瞒不报或不具实汇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动物科学学院 2021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