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住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强化住宿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现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或财物,防止丢失。凡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宿舍楼,违者后果自负;携带物品进出宿舍,要主动接受宿舍管理人员的检查。 2、必备的钱财物品要放在柜内、抽屉内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其它地方。 3、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将家长、亲戚朋友、陌生人带入宿舍楼,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 5、学生在宿舍内不准喝酒、打驾、喧哗滋事;就寝时间不得播放广播、音乐,影响其它同学休息;不得向窗外或走廊抛物。 6、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寝室内使用大功电器。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打火机、火柴、蜡烛等易燃物品带入宿舍楼;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点燃蚊香等物;禁止在宿舍内点明火焚烧售件纸张等;离开寝室要将室内电源切断。 8、严禁将管制刀具、哑铃、双节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入宿舍楼。 9、严禁学生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登宿舍窗台。 10、严禁在宿舍尤其是在床铺上打闹,以免发生摔磕碰伤;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杂物,以免出现砸伤事故;对保温瓶妥善放置,以免出现烫伤事故。 11、遇到突发事故,不得推搡、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12、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床铺护栏等处,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维修人员修理。 13、宿舍管理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开关大门。 14、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及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5、凡违返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以扣减学分、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赔偿损失,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