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
              

校医院医疗保健工作规程


来源: 时间:2017年10月17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管理,提高医疗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二、预防保健科要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对学生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消毒,对有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宿舍要严格消毒。新生入学应在10月份内进行入学体检,建立健康体检档案,毕业生应在6月份前完成毕业体检,并将体检资料转学生工作部门。

  三,各校区卫生所要做好常见病防治工作,备足常用药品和抢救药品,抢救药品置于急诊室抢救车内,用后及时补齐,作好交接登记,定期检查有效期、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各校区卫生所应保证二十四小时值班应诊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首诊负责制;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值班医师应配合护理人员随时巡视病房,观察病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疑难重症应及时报告相关系、部、班主任,并立即转入市内医院诊治。值班医务人员在23点以前应在诊疗室内座诊值班。

  五、门诊医师在接诊时应态度和蔼,关心病员,详细询问病情,认真查体,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班级、宿舍幢号、联系电话、主要体征、症状、初步诊断、处理结果等内容),传染病报告登记。发热病人和肠道病员应分别诊治、登记,规范书写处方、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处方内容应包括:医院全称、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处方一般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处方一般用中文书写。药品制剂及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或省卫生厅颁发药品标准为准。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用克(g) 、毫克(mg)、毫升(ml),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标明含量。认真书写病历等医疗文件,并作口头医嘱。疑难重症应及时报告相关系、部、班主任,并立即转入市内医院诊治。

  六、辅助科室、治疗室、药房人员应相互配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医疗保健工作的正常开展。

  治疗室护士应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所用器材定期消毒,标明消毒日期,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垃圾分别用消毒水浸泡,适当时交有关单位集中销毁,并作好移交销毁记录。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负责注射、供药、消毒的准备工作。定期检查抢救药品、物品的性能、效期及定位存放,以保证使用。

  药房人员应认真审查处方各项内容,凡不正规的处方一律拒绝配方。配方时计量准确,符合处方要求,严格校对处方后方可发药,保证用药安全。及时补充药品,为配方工作做好准备。经常对药品进行清理检查,确保药品质量,毒麻限剧药品专柜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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