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车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人员 车队在职驾驶员及服务外包驾驶员均实行坐班工作制。 二、坐班时间 按学校正常工作日上、下班。 三、坐班要求 1.通勤车驾驶员完成通勤任务后,驾驶员在通勤车终点校区车队办公室或休息间坐班待命。 2.负责正校级校领导接送任务的驾驶员全力保障正校级校领导工作用车需求,车随人走。 3.负责副校级校领导接送任务的驾驶员完成接送任务后,按分组坐班,坐班时车辆停放北校区,驾驶员在北校区车队办公室或休息间坐班待命; 副校级校领导临时工作用车,由队长指派坐班驾驶员出车。 3.机动车驾驶员按正常工作日坐班,坐班时车辆停放北校区,驾驶员在北校区车队办公室或休息间坐班待命; 有公务用车任务时,由队长指派驾驶员出车。 4.坐班期间,坐班驾驶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不得私自出车及公车私用,出车任务由队长统一调派。 5.在坐班驾驶员不能满足公务用车需求的情况下,未坐班驾驶员应服从调派确保公务用车需求。 四、坐班考核 在职驾驶员的坐班考核与基础绩效、奖励绩效挂钩; 服务外包驾驶员的坐班考核与工资挂钩。 坐班期间,坐班驾驶员私自出车、无假离岗均视为脱岗。 1.在职驾驶员:第一次脱岗扣发基础绩效200.00元并口头警告一次;第二次脱岗扣发基础绩效30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第三次脱岗扣发当月全额基础绩效并扣发半年奖励绩效。 2.服务外包驾驶员:第一次脱岗扣发工资100.00元并口头警告一次;第二次脱岗扣发工资20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第三次脱岗扣发当月全额工资并予以辞退。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后勤管理处 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