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借申请表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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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干扰正常上课秩序,借用人请先与实验室办公室和经济管理学院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或院长取得联系得到确认后再填写该表格。

温馨提示,根据西学院国〔2020〕4 号、西学院〔2017〕152 号、经济管理学院仪器设备借出制度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1、国有资产出借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除借用后在校内固定场所专人使用的设备,不得超期借用。

   2、资产借用人为资产保管的第一责任人,所借资产严禁转借他人。如果借用人因工作变动、岗位变动、离退休等原因需要移交资产给第三人使用,应先履行资产归还手续,再由第三人办理资产借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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