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昌 学 院 文 件 西学院〔2017〕6号 关于成立西昌学院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依法治校”办学方针,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川教〔2015〕28号)和《西昌学院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西学院〔2016〕112号)文件精神,学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面向社会和全校公开选聘了法律顾问。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西昌学院法律顾问团,其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法治建设科。西昌学院法律顾问团成员如下: 法律顾问:杨 鸥、佘成红、唐 强、陶际恒、任跃斌 法律顾问团办公室主任:阮学勇 法律顾问团办公室工作人员:王 倩 特此通知 西昌学院 2017年1月21日 西昌学院办公室 2017年1月21日印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