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材料、样品)于评审时间开始前交到指定地点: 1.供应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供应商出具具有履行采购需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供应商出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供应商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所有产品的全新样品一套(含包装和说明书),样品如果不满足采购需求将无法进入报价环节; 中标供应商的样品需留在学校,待验收结束后再返还,后期提供的产品需和样品完全一致。 7.西昌学院校内自主采购供应商报价表(附件)(提醒:报价高于预算价格为无效报价,报价方式为现场一次性报价,报价函需要盖鲜章,可以带着公章现场盖或将空白表盖好章带到现场填写。) |